信用卡改餘額計息 明年4月上路

評:卡友有福了!! 大家期待吧!!

 

更新日期:2010/07/23 04:11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與信用卡卡友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利息計算制度,將有重大改變!金管會昨天表示,包括:循環信用利息從原本的「消費全額」改由「未繳餘額」計算等,不過,考量信用卡發卡機構之作業程序,將給予九個月調整期,即明年四月才正式實施。

「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日前已經消保會審查通過,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其中有兩項對信用卡循環計息方式的重大變革,對持卡人權益將產生重大影響。

首先是「循環信用利息以未繳餘額計付」,邱淑貞說明,未來不分全額或部分清償之持卡人,僅就未付額計算自入帳日、結帳日或繳款截止日起之利息,以創造更公平之用卡環境;換言之,持卡人款項繳越多、利息免越多,若能繳全部,則利息全部免,以鼓勵持卡人正確之用卡態度。

其次,「調整前之消費帳款,不適用調整後利率」,邱淑貞指出,持卡人其利率,應該固定在其刷卡消費當時之利率,不能事後調高或調低,而需臨時增加或減少利息支出之預算,便於持卡人能妥為規劃其財務。

國外刷卡另收服務費

不得逾消費額○.五%

邱淑貞說,上述兩點計息改變之規定,發卡機構均須進行作業系統調整,鑑於調整之複雜度高且涉及帳務正確性,經參照美國信用卡改革方案,給予九個月調整期,明年四月實施。

此 外,其它信用卡相關措施也有多項新規定,包括:「持卡人在國外刷卡交易的服務費,除信用卡國際組織收取的費用外,每筆不得逾消費金額的○.五%」,以及 「若持卡人經濟來源有所變動,發卡機構必須先告知持卡人,若持卡人無正當理由,才可降低持卡人信用額度」與「持卡人到期未續卡,但帳戶仍有多繳款項,發卡 機構必須於寄發帳單以顯著文字提醒,以免持卡人不知情而未處理」等。

對此,邱淑貞表示,上述幾項調整將自公告後三個月實施,預計於今年十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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