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有錢人會愈來愈有錢不是沒原因~~看來如果不靠腦袋,只靠勞力是一輩子無法翻身的!

更新日期:2009/05/05 20:05

又要減稅了!這次是針對有海外資產的高所得者。一旦「金融資產管理中心發展特別條例」完成三讀,兩年之內,將海外資金匯回國內銀行的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可享有利息免稅四年;兩年內匯回的資金,遺產稅和贈與稅,本金全免、只計利息;銀行運用這些匯回的海外資金所產生的銷售額,四年內,免營業稅和印花稅。財政部強調,這些海外資金必須是去年七月之前就在國外才能享有匯回免稅的優惠。(張雅惠報導)

財政部和金管會共同研擬的「金融資產管理中心發展特別條例草案」,已經送到行政院,如果立法院下 個會期完成三讀,最快下半年,或者明年就能實施,內容之一是用減稅,吸引海外資金回流。財政部賦稅署長許虞哲說,和個人綜所稅有關的是,法案實施的兩年 內,海外資金匯回到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利息所得一律享有四年免稅;和遺贈稅有關的是,兩年內匯回的資金如果變成遺產,本金免遺產稅,只有利息要算遺 產稅;兩年內匯回的資金,如果存入已經成立滿八年的指定專戶,贈與給別人,本金免稅,只有利息要計稅。

「你早一點匯回來,早一點去運用,很晚匯回來,對不起,前面那些免稅的條款都沒有了!」

負責管理有錢人把海外資金匯回的金融機構,也可以免稅!在OBU帳戶之內,銀行運用這些資金所產生的銷售額,四年之內,免營業稅和印花稅;資產管理本身所產生的印花稅,也是四年內全免。

金管會還主張,營所稅也要免稅,但財政部反對,有待行政院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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