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藥即是"毒",使用都要很小心,尤其醫藥都是化學合成錠,過期都可能要人命,真的是要好好保養身體,在新的一年祝福大家"身體健康"

更新日期:2009/01/31 12:19 吳御曄

感冒藥竟然吃出人命。一名18歲少女感冒,因為住在新竹山上,過年沒有診所看醫生,就吃了祖父2年前的感冒藥,結果疑似服用藥物過量,藥物中毒喪命。

家屬:「過年期間一般診所沒有開,他就想說這個要一樣感冒藥,就拿來吃。」

大過年卻得和親人永別,除了難過,更讓家屬意外的是,讓18歲蔡姓少女喪命的,竟然是祖父的感冒藥。醫生:「吃的是阿公的藥什麼藥不知道,不過她在來的當天,就有肚子痛拉水。」

沒治病,反而丟了性命。原來家住新竹的蔡姓少女,為了過年加班賺錢,家住山上又沒醫院,感冒沒就醫,反而吞了祖父2年前,醫生開的感冒藥,求快,還加倍服用,結果拉肚子,身體更不舒服,從新竹轉台中,最後再轉到台北新光醫院急救,凌晨宣告不治。

藥劑師曾光洵:「藥品的東西來講,醫生開給那個人就是給他吃的,其他人不要去給他吃,或分給別人吃都不建議,期限內的藥品一定要使用完畢,過期藥品不要使用。

醫院開出蔡姓少女的死亡證明,是藥物中毒,醫生提醒,一般門診開出的藥,期限都不長,更何況即使同樣的疾病,不同年紀不同症狀,藥量也未必相同,別人的藥,千萬不要亂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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